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22〕44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的通知》(粤民函〔2022〕152号)的工作部署,我市2022年城镇、农村低保最低标准分别不低于828元/人月、579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653元/人月、300元/人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3〕17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深入贯彻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476号)要求,我局在省民政厅发布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基础上,拟定了2022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补差水平和特困供养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前提交我局。(联系人:朱静仪,电话:2791226,邮箱:mmjzk@21cn.com)
附件:1.关于调整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调整2022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的测算说明.doc
茂名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静仪
2791226
|